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本縣113年度兒童權利公約研習,請學校確實派員與會

依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第21-22點次及中央對縣市政府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 ,教育人員應接受兒童權利教育訓練;


本府訂於7月辦理校長、教師及幼兒園之【兒童權利公約研習】,請學校確實派員參與(如有要事不克參加所屬場次,得跨場次報名)


研習日期、地點及課程代碼請參閱計畫內容(如附檔),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,恕不接受現場報名,俾利承辦學校辦理各項行政事宜。 


**請派員與會並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,恕不接受現場報名**